日期:2011-01-19 10:25
为接交、代运工作中双方责任划分的依据。
二、寄送货物装船通知及提单。
委托人收到国外发货人发出的货物装船通知后,立即转告代办人。同时,国外发货人按贸易合同确定的交货地向货运目的港的我 港口 所在地的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发送货物装船通知及提单。
三、送交有关 单证 。
委托人通过结汇银行对外付汇、赎单后,在货物到港之前,按照代办人的要求,将代运依据中所提及的一切有关 单证 送交目的港的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有关 单证 包括:
(a)合同副本,(二份);
(b)正本提单;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