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1-19 10:25
关于自然人经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关境运送贷物及运输工具的办法,哈萨克斯坦关于进口商品检验的新规定,本规定《进口者须知》是根据哈萨克斯坦进口商品法汇编的综合资料的补充材料。
1、进口商品的预检(1) 进口商品预检的委托:哈萨克斯坦共和国 海关 委员会委托--公司对进入哈萨克斯坦的商品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哈萨克斯坦 海关 委员会支付。本规定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内阁1995年10月4日1301号决定制定。 预检的项目有:商品质量和数量;出口市场价格; 海关 课税价值;海关分类;海关获得的综合资料与--获得的综合资料的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