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1-19 10:24
装配贸易、补偿贸易或租赁贸易等方式进口的货物,应按相应贸易方式填报。
4〕外汇来源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报为不支付外汇或其他。
三,填制(普通 白色)
1、适用范围:
除来料加工、补偿贸易、进料加工合同项下和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口货物外,其余的进口货物申报手续均适用《进口货物报关单》(白色)。
某些非贸易渠道进口的物品,如捐赠物资,礼品,外国企业、新闻等常驻机构进口的公用物品等,也适用本报关单。
2、栏目填写规范
1〕进口口岸:填明货物在中国的进境地点名称(第一口岸)。如文锦渡、广州等。可从提单上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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