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7-06-25 13:58
加拿大的反倾销措施 加拿大特别进口措施法规定了反倾销起诉的处理和调查以及补救措施的实施和管理的法律框架。反倾销的起诉和处理一般是在该国税务署收到起诉文字材料后开始启动。税务署在收到起诉材料的21天内宣布此案是否属于正当。如果税务署认为受损害的材料证据不足而不实行反倾销调查,那么,起诉者可以将此案上诉到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 1996年1月至1998年6月间,加拿大共实施了20起反倾销调查,其中14起是有关钢产品的起诉,19起初步被判为倾销,倾销的临时保证金平均超过42%。最高的一次初步保证金是针对从巴西进口的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