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7-06-25 13:43
业的经营当中还存在另一种与之非常相似的情形,即增值税发票的开立和退税额的计算方法: 发票金额(含税价)= 本金 + 税金 税 金 = 本金 x 增值税率(17%) 本 金 = 发票金额/(1 + 17%) 因此国家税务局在计算退给出口企业的退税额时的公式为: 退 税 额 = 本金 x 退税率 = 发票金额/(1 + 17%)x 退税率 而非直接用“发票金额 x 退税率”,原因就是发票金额是含税价,税金本身是不能给予退税的。 同样道理,笔者认为在计算含佣价及佣金时用以下公式更为妥当: 含佣价 = 净价 + 佣金 佣 金 = 净价 x 佣金率 含佣价 = 净价 x (1 + 佣金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