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5-15 17:28
系,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按规定配备和使用经校准、符合预期使用要求的能源计量器具,鼓励建立能源管理中心。
(二)轮胎生产企业能耗应满足《轮胎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9449要求,并且要定期开展能效和资源消耗对标达标检查。现有企业应在2017年底前通过节能技术改造等达到轮胎单位产品能耗准入值。
(三)新建轮胎生产企业新鲜水消耗量应低于7吨/吨轮胎产品,现有企业应低于8吨/吨轮胎产品。
(四)新建轮胎生产企业的橡胶消耗应满足:载重汽车子午线轮胎低于0.53吨三胶/吨轮胎产品,轻型载重汽车子午线轮胎和轿车子午线轮胎低于0.45